增值税会计核算综合业务题,答好采纳,谢谢!(4)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销项税额=【123600/(1+13%)】×13%=14219.47(元)(5)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=58500+7800+14219.47-29900-4000=46619.47(元)对上述经济业务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:(。
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额
1、增值税问题。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%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(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)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
2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如何纳税?应纳税额=销售额×2%=9.7087×2%=0.1942万元。
3、某销售自行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用一年的小轿车,发生的运费是 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轿车属于《增值暂行条例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,按简易办法依4%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。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4%)应纳税额=销售额*4%/2 购进一般纳税人销售的。
4、某自行车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平均含税价格为280元每。运费进项:7000*0.07=490.00 应纳增值税:100000/1.04*0.04/2=1923.08(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轿车按简易办法依4%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,填入申报表第21行“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”)包装物押金逾期未退还。
5、销售自用小汽车怎么算增值税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,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;由于实施“营改增”以后,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、汽车、游艇,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额
1、公司出售自用车怎么交税。首先不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增加税种登记手续;其次,属于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列入固定资产的旧机动车,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: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3%)应纳税额=销售额×2%如果是属于销售使用过的未列入固定。
2、税收问题。185920 应缴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) 38080 (2)借:主营业务成本——运费 7000 ——装卸费 1000 贷:银行存款8000 (3)借:银行存款119000 销售费用 1000 贷:固定资产120000 (4)未完待续 。
3、税法计算题求解! 某自行车厂 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。2017年5月该企业的。销项:5,000*280*17%=238,000 运费进项:70,000*11%=7,700 装卸费进项:10,000*6%=600 销项:10,000*17%=1,700 销项:60,000/1.17*17%=87,179.49 进项:238,000 进项:0 不视同销售 应纳=销项-进项=。
4、增值税问题,上次那几个题目有些地方表达不对。还有第一题的第一。(2)乙产品的销项税额=29.25÷(1+17%)×17%=4.25万元 (3)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=20×(1+10%)×17%=3.74万元 (4)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=5×1.17÷(1+4%)×4%×50%=0.1125万元 注: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