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自行车管理规定。学校自行车管理规定 为适应我校现代化管理的要求,加强全校师生的纪律观念,规范学生在校生活,特制定本规定,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。一、教职工自行车管理:各位教职工的自行车(包括摩托车)按规定都放入教职工自行车棚,并由各位。
2、齐齐哈尔市自行车管理办法。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自行车管理,预防和打击盗窃、非法倒卖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,保障国家、集体和公民的财产安全,根据《黑龙江省自行车治安管理规定》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。
3、南昌市自行车治安管理办法。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自行车档案管理制度。第六条 自行车车主应当在其常住户口或者暂(寄)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自行车牌照、行驶证。自行车牌照、行驶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。第七条 初领自行车牌照、行驶。
4、黑龙江省自行车治安管理规定。(一)凡单位或个人的自行车均应到所在地县(市)公安局、城市公安分局自行车管理机构办理《自行车行车证》和牌照。并打印钢号后,方准行驶;(二)单位或个人新买的自行车,应在十五日内持发货票、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到自行。
5、深圳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规定是什么。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如下:(征求意见稿) 第一条【立法目的和依据】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和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。
自行车管理制度
1、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。(一)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,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、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;(二)负责公共自行车运营调度系统的维护和升级,确保系统稳定运行;(三)科学合理调配公共自行车,维护正常借还车秩序;(四)定期巡查公共自行车。
2、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(试行)。第七条 民生服务行业相关单位应当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,加强对本企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教育培训,并制定电动自行车及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。第八条 农贸(农批)市场、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的举办者、管理者,应当对其管理。
3、关于自行车棚管理规定自行车车棚的相关管理规定条例。第一条、自行车车棚管理人员要定期向物业部反映有关管理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;第二条、小区的居民一定要积极配合自行车车棚管理人员做好工作,严格遵照制度执行,不得无理取闹;第三条、自行车车棚内存放。
4、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。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而不能登记上牌的,可以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;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,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第九条 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。电动自行车所有。
5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。第七条生产、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。禁止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。禁止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。第八条电动自行车管理实行产品目录公布制度。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会同质量技术。